平顶山学院宣传栏、公告栏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厚德网  时间:2011-09-09  点击数:

宣传栏、公告栏是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对新建宣传栏、公告栏的管理,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新建宣传栏和公告栏划分给教学院(系),归属各院(系)管理和使用;科技楼宣传栏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和使用;办公楼宣传栏、公告栏由机关职能部门使用,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

二、各院(系)党总支负责宣传栏、公告栏的管理、维护和内容审核。

三、宣传栏主要用于宣传党建、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校园文化建设的新成果。除学校统一安排外,各单位负责安排每期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

、宣传栏每学期更新不少于三次,宣传版面设计要图文并茂,和谐美观。

五、公告栏用于各单位张贴对师生公开或需要师生周知的事项。

六、公告栏在张贴时,要依次张贴,保持公告栏的美观、整洁。建议用图钉摁上,不要用胶水粘贴。

七、公告栏张贴的通知、公告、启事要内容合法,格调高雅,文字规范,格式准确。

八、各单位应通知师生不得在宣传栏、公告栏之外的地方张贴海报、通知及任何宣传品。

、各宣传栏使用管理部门要安排人员定期对宣传栏和公告栏进行维护和清理,保证宣传栏内整洁美观,如有宣传栏破损,需及时向宣传部报修。在每学期开学前,各责任单位应对宣传栏、阅报栏进行一次清理检修,及时更新内容。

十、党委宣传部会同校团委、学生处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宣传栏、公告栏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公布。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团委

2011年9月6日

Copyright © 2018  厚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平顶山学院党委宣传部设计制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