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教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来源:校文明办
时间:2017-11-20 点击数:
为建设文明和谐、团结互助、相互尊重的校园文化氛围,平顶山学院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及优良校风教风教育,引导学校教职工讲政治、讲团结、讲正气,倡导文明礼仪行为,进一步融洽了党群之间、师生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建设工作,学校特制订《平顶山学院教职工文明行为规范》如下:
一、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做守法守信员工;
2.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3.相互尊重,团结合作,积极促进学校和谐;
4.热爱学校,关爱学校,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5.服从组织,保守秘密,努力维护学校稳定大局;
二、工作岗位规范
6.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或临时交办任务;
7.坚守工作岗位,不闲聊、不串岗,暂时离开时应告知同事;
8.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在公共场所(如会议室)进食或吸烟;
9.接听或拨打电话时礼貌用语,热情耐心,重要电话及时记录;
10.撰写或修改文稿应行文规范,用词准确,避免出现细节错误;
11.各种往来公文应及时处理,并妥善保管或归档;
12.节约使用水电和办公用品,倡导低碳办公和生活方式;
13.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办公室要关闭所有电器,关好门窗;
14.在非工作日时间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礼仪形象规范
1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16.着装端庄得体,整洁大方,正式场合应着正装;
17.提倡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说脏话、忌语;
18.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周到,对工作事项快速、准确处理,不敷衍、拖延或搁置;
19.会议期间保持肃静,不吸烟、不使用手机、不交头接耳;
20.尊重个人隐私,未经许可不翻阅他人文件资料、查看电脑信息;
21.集体活动中不迟到、不早退,互相体谅,发生误会或矛盾及时沟通化解。
平顶山学院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