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媒体平台及工作用途的即时通讯群聊工具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园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抓好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传统报刊、网络媒体、新媒体账号及群聊工具备案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1.各类媒体平台:以学校及校内各级单位或团学组织名义,开办的报纸、杂志、学术期刊、网页,在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QQ公众号、APP移动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B站、网络电台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注册的账号(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中英文简称;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由校内各部门、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以上述名义由师生个人注册或者运营管理)均在备案范围。
2.各类群聊工具:以学校及校内各级单位或团学组织名义,建立的用于工作、教学、科研等沟通交流为目的微信、QQ、钉钉等长期和临时网络即时群聊工具均在备案范围内。
二、备案登记工作要求
1.根据“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要对设立的各类媒体平台和群聊工具开展一次集中自查,摸清底数,完善队伍,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问题。
2.各单位传统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平台账号及群聊工具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逐一填写报送《平顶山学院媒体平台备案表》。已停止使用、半年以上未更新或已不适宜继续运营的媒体平台,各主管单位应及时注销,并在《汇总表》中注明。如自查不到位,仍有账号未备案、未注销,一经发现,取消下一年度认证备案资格。
3.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属并在用的,用于工作、教学、科研等目的即时网络群聊工具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填写《平顶山院即时群聊工具备案汇总表》,其中已经失去存在价值的临时群可于收到本通知时解散,解散后不必备案。如自查不到位,存在“在用未报备、失去存在价值未解散也未报备”的本单位工作群,一经发现,将进行全校通报。
4.自即日起,各单位、各团体须新设新媒体平台账号的,必须按照《平顶山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平顶山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平顶山学院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要求,到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由学校出具相关开设手续。未经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开通。
5.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的存档工作。并提醒广大师生、教职员工文明上网,遵守我国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月25日前,将《平顶山学院媒体平台备案表》(附件1)、《平顶山学院媒体平台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平顶山学院即时群聊工具备案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2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sumedia@pdsu.edu.com。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2657625
党委宣传部
2022年2月18日